几天前
在樊城一家商场的金店内
一名广西口音的年轻男子
要求店员准备270万元的黄金
工作人员担心这些钱来路不正
于是金店工作人员迅速报警
接到报警之后,樊城警方联合市刑侦支队对金店周边进行布控,在路边抓获嫌疑人梁某和廖某。

经民警核实,梁某和廖某都是广西人,当天准备接应买黄金的男子,然后将黄金转移,可因为工作人员警惕性较高,他们的同伙朱某还没到襄阳购买黄金,两人已被警方抓获。根据两人提供的线索,民警随后将朱某抓获。

经过审讯,三人是在上线的指挥下,从广西横跨1200公里到襄阳,准备通过购买黄金洗钱,三人分工明确,一人负责刷卡购买黄金,两人转运黄金。

经突审,三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三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受到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通过购买大宗高价保值物品洗钱
是犯罪分子的常用手段
需要广大市民擦亮眼睛提高辨别能力
避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
记者:张教辉 通讯员:邱汉冉
编辑:高小花 审核: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