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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川智能:对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提起诉讼,涉案金额超6000万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3 19:37:00    

【大河财立方消息】5月23日,苏州瀚川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瀚川智能)发布公告称,公司提起重大诉讼,涉案的金额合计约6087.99万元。

瀚川智能称,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时代电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电服”)和时代骐骥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骐骥)就换电站先后签署多份合同及订单,公司按照合同及订单约定履行了交货、安装调试等义务,宁德时代及子公司将设备投入运营,却未按照合同及订单约定履行相对应的付款义务,其拖延付款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瀚川智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近日收到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福州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上述案件已立案受理暂未开庭审理。

根据公告,瀚川智能请求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判决时代电服向原告瀚川智能支付货款本金3768.48万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暂计至2025年4月15日金额为240.49万元),在另一起案件中要求时代电服向原告瀚川智能支付货款本金4.48万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暂计至2025年4月15日金额为1029.69元);同时要求时代电服承担诉讼费用。

瀚川智能还请求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判令时代骐骥向原告瀚川智能支付《换电站年度采购合同》项下欠付货款本金641.27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491.95万元),并请求判令时代骐骥向原告瀚川智能支付《换电站系统研发、运维等服务合同》项下的款项本金53.19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11.26万元);此外,瀚川智能还请求法院判令宁普时代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对时代骐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判令上述两名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在与宁德时代的纠纷中,瀚川智能请求福州仲裁委员会裁决被申请人宁德时代向申请人瀚川智能支付换电站货款本金779.70万元并赔偿逾期付款损失(暂计算至 2025年3月10日金额为87.07万元);裁决被申请人宁德时代赔偿申请人瀚川智能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10万元;裁决被申请人宁德时代承担本案受理费、处理费。

对于上述案件的影响,瀚川智能表示,本次诉讼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本案后续的审判结果、判决执行情况均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实际影响以法院最终判决为准,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判决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责编:李文玉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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