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主办,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第三届人工智能法治论坛在广州召开。来自政府部门、司法机关、科研院所、学术出版单位、企业等单位的境内外近百名专家学者出席论坛,共同探讨人工智能时代的重大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问题。

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姜伟强调,为应对人工智能的系统性风险,如何构建兼具包容性、前瞻性和约束力的法治框架,已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他表示,目前,人工智能技术的指数级增长与法治的渐进式演进之间正形成“剪刀差效应”,技术迭代与规则滞后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亟须构建与智能文明相匹配的法治新范式。为促进人工智能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人工智能法治建设应坚持问题导向、应推进融合治理和加强国际合作。
本次论坛特别设置“成果发布”环节,在广东财经大学副校长鲁晓明的主持下,先后由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周辉发布《人工智能示范法3.0》,广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宋伟莉发布《广州互联网法院关于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可信数据空间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可信数据空间司法服务保障意见》)。
周辉在发布《人工智能示范法3.0》时详细介绍了这一新版本的主要特点与创新之处。他指出,《人工智能示范法3.0》是在前两个版本基础上的重要升级,新版示范法以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统筹人工智能发展与安全为目标,通过开源激励、中小企业赋能等机制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与应用,同时构建风险防控体系应对人工智能的伦理与安全挑战。不仅将伦理审查贯穿全流程,引入生成式AI责任安全港机制以平衡主体责任,并推出税收优惠、测评体系等支持中小企业创新,还特别新增了内部举报人保护制度和终端用户权益保障条款,强化技术治理与社会公平。
此外,《人工智能示范法3.0》还新增了政策适配性评估机制,建议对拟出台或已实施的政策、决策、制度,开展与人工智能发展和安全形势的适配性评估。周辉表示起草团队期待就《人工智能示范法3.0》及当前版本未尽之处与各界同仁深入交流探讨,以期得出更成熟、更全面、更有效率的治理方案。
广州互联网法院院长宋伟莉发布了《可信数据空间司法服务保障意见》。宋伟莉指出,该《意见》是广州互联网法院落实“六五改革纲要”的重要举措,立足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针对数字经济发展中的司法需求,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解决方案。《意见》围绕“数治融通、司法护航”的核心理念,从构建司法保障机制、完善审判规则、提升司法服务能力等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措施,为推动大湾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宋伟莉强调,粤港澳大湾区作为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数字经济发展迅猛,对法律规则的创新提出了迫切需求。广州互联网法院作为数字司法的先行者,积极探索将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应用于司法实践,围绕数据权益与交易规则保障、数据主体与市场秩序保护、数据安全与技术创新平衡、数据空间纠纷解决机制优化建立了一系列创新机制,为解决跨境数据流动、算力共享、数据确权等新型纠纷提供了有效解决方案。《意见》的发布,将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在数字治理和法治建设方面的深度融合,为构建可信数据空间提供重要法治保障。
当天下午,本次论坛设置的十个分论坛围绕“人工智能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跨境”“人工智能与数字社会治理”“人工智能与平台侵权责任”等主题展开。各分论坛围绕不同主题,邀请了来自学界、业界、司法实务界的专家学者深入研讨,聚焦人工智能立法模式、司法应用、数据合规、著作权保护、算法监管、责任分配等前沿问题。
采写:南都记者 林文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