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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0 13:34:00    

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县委同意,从2025年4月9日开始,县委巡察组对屏南县公安局党委、中共屏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等单位开展巡察工作。巡察时间为期30天左右。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视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设立联系方式:

县委巡察一组

县委巡察一组

巡察单位: 屏南县公安局党委

联系电话:17759310068,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屏南县A006号邮政信箱

联系信箱设在屏南县公安局大门口

县委巡察二组

县委巡察二组

巡察单位:中共屏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联系电话:17759308107,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邮政信箱:屏南县A005号邮政信箱

联系信箱设在屏南县人民检察院大门口

中共屏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

编辑:林鑫余

复审:郑陈丹

终审:苏小芳、苏延

来源:全景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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