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小说推荐 实时讯息 百科知识 范文大全 经典语录
您的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医疗保障咨询台 | 在哪些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可以结算?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9 20:25:00    

大小新闻客户端4月9日讯 咨询:烟台市职工普通门诊报销是否有定点的限制,在哪些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可以结算?

答复: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实行定点就医,参保人在全市公布的职工普通门诊定点医药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费用可以结算。参保人可以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通知公告”查询全市职工普通门诊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在非普通门诊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结算。(张孙小娱 衣宝萱)

责任编辑 王道昌

相关文章